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服务项目服 务 内 容收 费 标 准
一般猎头委托服务寻访定金:
对一般委托客户将事先收取一定的寻访定金,总额为总体费用的30%。寻访委托金将用于保证客户委托职位的真实招聘和防止以招聘为名窃取被推荐人的知识产权,同时也用于支付部分寻访费用。如果在和约规定期限内没有推荐合适人选,则退还定金的50%。

试用保证:

对于被客户录用的人选我们将保证三个月的试用期,对于正常原因离职或被辞退的,将就此岗位迅速无偿提供参考人选。若两个月内仍未有适当人选,除非客户要求继续访寻推荐,否则我们将返还该人选服务费的70%给客户。

费用支付:

签订协议之日后5个工作日内客户应支付猎头服务费使寻访工作正式开始,推荐人才上岗5工作日内付清剩余服务费。
总费用:
年薪的20%~30%,将根据寻访的难易程度和客户的具体情况,经双方友好协商可进行适当调整。
年薪=月薪×13个月+绩效奖。(月薪包括正式录用后的税前基本工资+固定奖金+补贴+其它性工资收入)
若人才持有股权和期权,需加收服务费,其标准为:持有5%(不含5%)以下加收2万元RMB,持有5%—10%(不含10%)加收5万元RMB,10%—20%(不含20%)加收10万元RMB,20%(含20%)以上加收15万元RMB。
职位年薪最低不低于10万元。
长期猎头委托服务职位内容:
甲方一次委托乙方5-10个职位(年薪20-50万),乙方按甲方要求次序先后猎取,并承诺5个以上的成功职位,同时对甲方的其他职位提前作人才储备;

费用支付:

乙方需在签订协议7个工作日内,支付猎头全部委托金费用9万元。在协议有效期内,乙方不需再另行支付定金,委托金周转使用,不计算在猎头费用中,每完成一个职位,按职位全额服务费结算。 如甲方通过乙方累计招聘到五个职位(年薪20万以上),第六个职位的猎头费用将从委托金中扣除;如委托金不足支付本次的猎头服务费,甲方按差额补足,如仍有剩余则转入下期委托金。
总费用:
委托定金:9万元
年薪的20%(年薪10~15万)年薪的23%(年薪15~20万)年薪的27%(年薪20万或20万以上)
年薪计算同一般猎头增值服务:
乙方免费为甲方提供人才测评5人次/年;
乙方免费为甲方提供人才背景调查5人次/年;
如甲方当年猎头费用累计超出30万,乙方免费提供1个年薪10-15万职位的猎头服务;
甲方可以免费参加乙方定期举办的行业沙龙;
乙方将提前为甲方作人才战略储备;
服务期内免费为企业提供高含金量中层职位人才资料5份;